遲到的榮譽 不悔的信念 不變的價值mdash;mdash;方俊明
【頒獎詞】克明俊德
縱身一躍,卻被命運撞得頭破血流。在輪椅上度過青春,但你卻固執(zhí)地相信善良,絲毫不悔。今天你不能起身,但我們知道,你早已站立在所有人面前。
【事跡】方俊明,男,56歲,湖北省武漢市武昌人。
1985年8月,28歲的方俊明為救一個假裝落水的頑童,躍入河中,造成頸椎骨折,高位截癱。直到2013年11月,方俊明終于獲得了遲到28年的見義勇為榮譽稱號。
方俊明救人當(dāng)年,武漢市尚無見義勇為方面的獎勵條例,被“救”男孩的家庭始終不愿出具書面證明,致使他見義勇為的行為一直未得到確認(rèn)。對于這樣一位“英雄”,他所在單位,原武昌車輛廠,只好比照工傷來處理。
武漢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于1993年成立,但獎勵對象為“與犯罪分子作斗爭人員”。這兩年,有人問方俊明有沒有見義勇為證書,“我覺得蠻尷尬,只好把報上的報道拿給人家看?!?/p>
這些年來,妻子離開了,父親也去世了。方俊明的生活無法自理,依靠母親姜春梅日夜照顧癱瘓在床的兒子,并將當(dāng)時尚未滿周歲的孫女拉扯養(yǎng)大。
2013年,一部話劇上演后,方俊明再次成為人們關(guān)注的話題。應(yīng)方俊明要求,武漢市通過收集材料,確認(rèn)方俊明當(dāng)年行為屬見義勇為,并頒發(fā)見義勇為先進(jìn)分子榮譽稱號。
雖然榮譽遲到了28年。但方俊明從來沒有后悔那次行動。一個家庭的艱辛,一個生命的委屈,這一切都見證了善良在人們心中的恒定不變的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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